我國為響應全球永續發展行動與國際接軌,於2018年由行政院國家永續發展委員會(永續會)參考聯合國「2030議程(Agenda 2030)」所提出之永續發展目標(Sustainable Development Goals, SDGs)進行本土化,研擬「臺灣永續發展目標」,再於隔(2019)年提出對應指標。 為推動SDGs,「2030議程」第47條與84條鼓勵各國與各級政府積極進行永續發展執行情形之自願檢視與分享。公部門作為政策推動者,是帶動各界資源投入的驅動力,將永續發展目標納入各項短、中、長期施政策略,將成為實踐整體永續發展的重要關鍵,由公部門推動自願檢視行動不僅能更聚焦實踐之特色與現況、展現邁向「2030議程」及落實永續發展之具體貢獻,亦能激發同儕意識,協力敦促各方積極投入,此種由下而上的力量,是近代國際永續發展進程不可或缺的原動力。 目前公部門之自願檢視行動可分為國家、中央政府機關及地方政府等三個層級,我國於2017年提出首部「國家自願檢視報告(Voluntary National Reviews, VNR)」以來,中央政府機關及地方政府也陸續進行檢視,提出「政府機關自願檢視報告(Voluntary Department Reviews, VDR)」及「地方政府自願檢視報告(Voluntary Local Reviews, VLR)」以著有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