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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DG12

促進綠色經濟,確保永續消費及生產模式

推廣綠色生產及促進企業資源循環投入

經濟部持續精進綠色工廠評估系統,並透過綠色工廠審查機制,引導產業清潔生產,113年共新增16家工廠清潔生產符合性判定合格,累計推動164家廠商通過綠色工廠之清潔生產符合性判定;並持續推廣綠色工廠標章,辦理綠色工廠觀摩活動與工作坊,透過實地交流與工廠試評,提升產業清潔生產認知;辦理水泥業綠色工廠能力建構,分析指標行業適用性,協助工廠盤點清潔生產表現。

經濟部、金管會、環境部113年10月23日舉行「113年度資源循環績優企業遴選頒獎典禮」,績優企業遴選共有3大組別,包含「源頭管理組」、「新創服務組」、「資源循環組」,今年度獲獎者共計32家,其中獲得金質獎廠商有8家,另外獲得銀質獎的廠商有24家。會上也邀請績優企業分享推動資源循環之作為亮點。藉由本次頒獎對今年度遴選得獎者表示肯定及勉勵。

2024資源循環績優企業機關學校頒獎典禮

2024資源循環績優企業機關學校頒獎典禮

為減少糧食損耗率,掌握零售端廚餘數量

經濟部藉由原料純度篩選與植物油脂調合技術,建立流動性蛋黃卵磷脂製造技術,以開發流動性良好之相關產品。經萃取與純化技術,已將流動性保健產品原料中卵磷脂含量由30%提高至40%,並使食品加工耗損率由35%降低至20%,同時每年增加產值100萬元以上。另依據「應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輸出及輸入情形之事業」規定,已掌握113年總公司資本總額達2,500萬元以上之超級市場及零售式量販店業之列管家數及廚餘申報數量。

提升事業廢棄物再利用

環境部113年5月1日修正發布《共通性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推動玻璃再生粒料優先使用,擴大廢玻璃再利用用途;完善廢塑膠作為固體再生燃料之設備與管理規定;並強化廚餘與混合畜禽糞尿經厭氧發酵後之沼渣液及沼液再利用管理,增修廚餘用作有機肥料之規範。

環境部113年11月6日預告《共通性事業廢棄物作為固體再生燃料原料再利用管理辦法》草案,並於114年1月17日發布,參考國際趨勢推動適燃性廢棄資源燃料化,整併原有規範,強化料源、製造、使用及申報管理。

環境部113年11月7日預告修正《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草案,為強化再利用機構自主管理、及時遏止違法行為,並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原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於112年8月22日改制為「環境部」,爰修正本辦法之機關名稱與簡稱,名稱並修正為「環境部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

科學園區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率(含資源化)達94%,辦理「廢棄物減量及資源循環績優單位」選拔,並公開表揚績優單位與經驗分享,樹立標竿學習及辦理再利用技術宣導會;另加強事業廢棄物再利用許可查核,再利用申請案依「科學園區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進行書審並邀請專家學者現勘審查確認後通過。核發再利用許可後,除例行性查核再利用機構外,另邀請專家學者辦理追蹤輔導,提供改善建議,確認再利用案依核准內容執行。

加強資源循環利用

發展廢棄物回收利用技術:113年度完成廢酸鈉(D-2399)回收再利用研析,從廢醋酸鈉中可回收醋酸鈉濃度61.1%,在三次再結晶後的醋酸鈉濃度提升為98.3%,已達試藥級品級(500元/kg),可製成其他化合物或其他用途販售於市面上,且極具有經濟價值。以每年廢醋酸鈉產生量約1,000公噸預估,若全數回收,可創造之產值約1億元。

區域能資源循環利用:配合「循環經濟」推動方案,經濟部推動區域能資源整合,辦理能資源整合現地諮詢診斷或鏈結研商會,113年度促成6項能資源項目達成實質鏈結,提升能資源循環利用量達9.5萬公噸,減少溫室氣體排放達2.3萬公噸,並促成投資額達1.3億元及經濟效益達1.0億元。

循環經濟-產業創新化學材料:計畫使用回收聚酯rPET開發低碳材料,回收聚酯rPET經過改質並添加光學級二氧化鈦混煉成聚酯複材,可取代原生聚酯新料,後續協助國內業者投入此技術應用於生產Mini LED用之反射板及LED燈座,預期減碳效益為1,500噸/年。

區域能資源整合,提升重點推動區域能源(蒸汽)與資源再利用率

區域能資源整合,提升重點推動區域能源(蒸汽)與資源再利用率

推動農業剩餘資源循環再利用

農業部自106年起推動養豬場收集沼氣再利用(包含發電),迄113年底累計投入之豬隻總頭數達281萬頭,若將其沼氣量作天然氣使用,可省下每年4.7億元天然氣費用,並減少8.4萬公噸溫室氣體排放。

農業部與環境部共同推動畜牧糞尿水資源化利用,累計至113年12月底止,畜牧場投入糞尿水資源化再利用已達4,219場,每年核准施灌量達1,193.55萬公噸,施灌農地面積約5,214公頃。

維運養殖廢棄物暫置區共24處(彰化2處、雲林2處、嘉義4處、臺南8處、澎湖3處、金門1處及連江4處)累計去化、清運及回收養殖廢棄物約15,306公噸(彰化7,540公噸、雲林約2,914公噸、嘉義約1,530公噸、臺南約1,301公噸、澎湖約2,011公噸及連江10公噸)。

農業部補助嘉義縣、臺南市、澎湖縣、金門縣及連江縣漁民使用改良性浮具約1萬5,710顆。

提升企業社會責任(包括資訊揭露及產品碳足跡標示)

金管會為配合國家重點政策及產業發展,獎勵本國銀行持續發揮協助整體經濟結構轉型及產業發展功能,已於111年1月28日發布「獎勵本國銀行辦理六大核心戰略產業放款方案」,放款對象包括綠電及再生能源等六大核心戰略產業,實施期間自111年4月至113年12月底。截至113年12月底,本國銀行對六大核心戰略產業放款餘額達7兆8,975億元,較112年12月底之7兆2,348億元增加約6,627億元;其中對「綠電及再生能源產業」放款餘額為3兆318億元(較112年12月底之2兆7,077億元增加約3,241億元),已達113年度預期目標(2兆7,960億元)。

金管會自104年起開始要求特定產業應強制編製企業社會責任報告書(於110年更名為永續報告書),112年3月28日發布「上市櫃公司永續發展行動方案」,擴大報告書編製對象,持續強化非財務性之資訊揭露,自114年起全體上市櫃公司應編製永續報告書。截至113年底,已申報編製112年度永續報告書之上市櫃公司家數為1,069家,其中強制編製者為578家,自願編製者為419家,目標達成率100.5%(113年目標值為575家)。相較104年度首次強制編製家數為202家,已大幅增加。

核發產品碳足跡標籤證書件數:環境部113年公告新增7項及展延6項碳足跡產品類別規則,核發40家廠商123件產品碳足跡標籤及1家廠商3件產品碳足跡減量標籤,共計126件。

強化機關及民間綠色採購,擴大綠色採購

113年機關綠色採購金額為148億元,相較112年126億元成長17%。113年民間企業團體綠色採購金額為743億元,相較112年657億元成長13%,為強化民間企業與團體對於「綠色採購」的認同,促進綠色產業發展及提升環境品質,環境部於113年8月26日頒獎表揚政府機關、民間企業及團體112年對綠色採購及綠色消費積極投入與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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