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多元夥伴關係,協力促進永續願景
「全球夥伴」目標,著眼於與國內外利害關係人建立多元夥伴關係,在人文、經貿、教育、技術、環保領域,與夥伴國及開發中國家開展國際合作,協力促進永續願景。
核心目標17關鍵指標,分別為獎助外國優秀學生來臺留學、國合基金、以及對外技術合作計畫數等。
辦理友善環境科技移轉、普及與散佈以提升能源效率、減少污染與增進廢棄物回收再利用。
17.1.1:辦理友善環境科技移轉、普及與散佈類型計畫總金額。
推動醫療合作計畫,協助特殊類型國家(低度發展國家、小型島嶼國家與非洲國家)在臺培訓醫事人員並提供受獎生獎學金在臺接受公衛醫療學科(醫科、護理、藥學等)相關專業訓練。
17.2.1:協助培訓外國醫事人員數。
17.2.2:國際醫療合作計畫執行成果。
持續對邦交國(及部分開發中國家)優秀學生提供臺灣獎學金來台留學。
17.3.1:臺灣獎學金核錄數。
持續協助在開發中國家推動改善當地水與衛生相關計畫。
17.4.1:協助在開發中國家推動改善水與衛生相關計畫。
辦理各項貿易援助類型技術協助計畫。
17.5.1:辦理貿易援助類型技術協助計畫總金額(新臺幣)。
對開發中國家,持續以我國優勢協助其發展。並依據世界貿易組織(WTO)相關協定,給予該類國家特殊及差別待遇,另研議提高我國予低度開發國家(LDCs)之『免關稅免配額』優惠待遇。
17.6.1:我國提供低度開發國家免關稅優惠待遇稅項占我國海關進口稅則總稅項百分比。
17.6.2:對外技術合作計畫數。
持續依國際社會的需求,辦理非常態性消除貧窮的計畫。
17.7.1:政府直接投入消除貧窮計畫的資源比率。
積極參與WTO貿易與環境議題討論及談判,強化貿易與環境的相互支持,促進普遍、具規範基準、公開、不歧視及公平的多邊貿易體系。
17.8.1:環境商品協定附件商品清單的稅率。
運用雙邊及多邊環保合作計畫,以技術協助能量建構或公私部門及民間團體共同協力,提升開發中國家的環境管理與污染防治工作。
17.9.1:執行計畫活動數量。
17.9.2:計畫活動總參與國家數。
持續與印尼、越南、泰國並開發與印度等國合作選送菁英來臺進修,促進國際師資培訓合作。
17.10.1:與開發中國家合作菁英培訓人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