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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DG01

增加經濟弱勢人口自立比率,持續推動辦理社會救助,照顧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及救助遭受急難或災害者,協助其自立

衛福部補助直轄市、縣(市)政府及民間團體辦理具多元化之脫貧措施共計補助41案,補助金額3,184萬8,018元。110年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戶人口自立比率為14.25%。

保障脆弱群體經濟安全生活

低收入戶家庭生活扶助(含兒童生活補助)共補助88萬6,060人次,35萬6,903戶次,補助金額達55億7,419萬3,318元。低收入戶就學生活扶助共補助46萬3,007人次,補助金額達29億4,329萬9,444元。

國民年金保險老年年金給付領取率提升

老年年金給付(含老年基本保證年金)請領人數由97年底的90萬2,455人,增加至110年12月底172萬3,963人,給付金額亦由53億9,805萬4,782元,增加至783億4,601萬1,638元。顯見我國老年人口享有國民年金保障已逐年成長,政府將持續推動國民年金制度,以落實保障老人基本經濟安全。

協助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中有工作能力者就業人數

勞動部透過一案到底單一窗口就業服務,提供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戶有工作能力者就業諮詢,評估其就業能力及需求推介就業或安排參加職業訓練,並運用各項就業促進津貼協助就業,截至110年度累積協助推介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就業人數累積8萬2,752人次。

經濟弱勢及少數族群之基本保險保障

截至110年12月底,整體微型保險累計投保人數達116萬人,並二度修正「保險業辦理微型保險業務應注意事項」規定,擴大微型保險承保對象,使更多弱勢民眾可投保微型保險。

完善全體國民,特別是脆弱群體,在勞保、公保、健保、年金等社會保險體系之保障,並充實長期照顧體系

強化資源布建與服務提供,以及持續推動弱勢老人、兒少及身心障礙者之生活扶助;另長照2.0持續擴大照顧對象,增加長照服務經費,擴增長照服務機構,新增創新服務項目,提升長照服務涵蓋率,建立以社區基礎之多元連續照顧服務體系,以實現在地老化之目標,110年長照服務涵蓋率已達56.6 %。原住民族委員會設置文化健康站429處,以發展因族因地制宜專業照顧服務為原則,培植在地原住民族擔任照顧服務員約1,176人,服務原住民族長者約1萬3,743人,提供連續性、可近性及具文化性之專業照顧。

提升社會住宅戶數及租金補貼戶數占弱勢家庭潛在需求戶數之比例

截至110年12月31日止,直接興建社會住宅部分,各直轄市、縣(市)政府提報推動220案47,533戶,國家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提報56案22,078戶,共計69,611戶;另實際可入住戶(既有戶數6,436戶+新完工13,086戶)19,522戶;社會住宅包租代管部分,達成30,158戶。租金補貼戶數達12萬戶。

臺北市大同區明倫社會住宅

新北市三重五谷王青年社會住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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