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中央內容區塊


::: 首頁>SDG1
SDG01

強化弱勢群體社會經濟安全照顧服務

增加經濟弱勢人口自立比率,保障脆弱群體經濟安全生活

勞動部為協助經濟弱勢人口就業自立,113年度各公立就業服務機構透過一案到底服務,結合社工員聯合晤談,協助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戶具工作能力者辦理就業諮詢、評估、推介及職訓安排,並運用就業促進津貼,共協助求職登記2萬3,655人次,成功推介就業1萬9,554人次,推介就業率達82.66%。

113年度,衛生福利部持續提供各項社福津貼以保障經濟弱勢民眾生活,其中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貼受益人數22萬3,705人,補助金額為新臺幣(以下同)189億8,240萬餘元;弱勢兒童及少年生活扶助費受益人數9萬8,456人,補助金額22億4,900萬餘元;身心障礙者生活補助費受益人數34萬1,607人,補助金額231億1,274萬餘元。

推動普惠金融

金管會為強化經濟弱勢及少數族群的基本保險保障,113年設定微型保險累計投保人數目標175萬人,年底已達188.9萬人。

於112年同意產險業者試辦「微型火災不便費用保險商品」,提供每人8,000元保險金,113年度與7縣市政府合作,至年底有效承保16萬1,245位民眾,開辦至113年底累計承保17萬5,415位。金管會並於113年同意產險業者試辦「微型住宅綠能動產綜合保險」,與2縣市政府合作,至113年底累計承保2,569戶。

落實保障老年經濟安全

國民年金自97年10月開辦迄今,113年老年年金給付年撥付人數為150萬537人,撥付金額為708億1,558萬2,030元;國民年金原住民給付總額為21億2,934萬7,239元整,總受益人次為52萬7,485人次,每月平均受益人數為4萬3,957人。

勞保於98年1月1日施行失能、老年及遺屬年金給付,並持續宣導及推動勞工保險年金制度,請領勞工保險年金給付人數計193萬1,013人,提供被保險人及其遺屬長期生活照顧。

為增進勞工職災權益保障,並提高雇主僱用中高齡勞工之意願,已領勞保老年給付及年逾65歲已領其他社會保險養老給付,再從事工作或於政府登記有案職訓機構受訓者,依規定參加職業災害保險人數計56萬8,977人。

協助微型及青年創業

勞動部為協助民眾創業,113年共辦理191場創業入門、進階及精進等免費研習課程,並提供4,741人次免費創業諮詢輔導,由具產業專長的顧問提供創業前中後期陪伴,解決經營困難,提高創業成功率。

勞動部提供微型創業貸款利息補貼,最高貸款額度200萬元,最長7年,免保人及擔保品,前2至3年利息全額補貼,113年協助核准566件。另截至113年12月底,經濟部運用信用保證機制累計協助微型企業及創業青年取得保證融資金額1,056.8億元。

辦理微型創業貸款說明會

辦理微型創業貸款說明會

擴大長照及偏鄉照顧

113年推估長照需求人數為89萬2,117人,全國長照服務人數總計75萬7,089人,涵蓋率達84.86%。其中,推估長照失能人數為72萬160人,長照2.0服務人數為67萬922人,顯示符合長照2.0資格者接受服務的使用率高達93.16%。

113年健保醫療資源不足改善方案涵蓋204個鄉鎮,其中西醫128個鄉鎮、中醫157個鄉鎮、牙醫152個鄉鎮,其中196個鄉鎮提供巡迴醫療服務,整體覆蓋率約96.08%,達成年度95.5%目標。持續推動原住民族文化敏感度的照顧服務,全國補助16縣市設立519處文化健康站(原住民族地區425站、都會區94站),服務1萬6,340位原住民族長者,並培植1,347名在地照服員。目前全國394個原住民部落村里中,已有320個設置文化健康站,涵蓋率達81.2%。

屏東縣達瓦達旺文健站長者參與預防延緩失能活動

屏東縣達瓦達旺文健站長者參與預防延緩失能活動

推動社會住宅及租金補助

「社會住宅興辦計畫」自106年啟動至113年底,已於全國22縣市完成直接興辦及包租代管共20萬2,703戶,達成20萬戶目標。

內政部將推動「百萬租屋家庭支持計畫」,目標於121年達成直接興辦及包租代管各25萬戶,並配合區域發展擴充社會住宅存量。截至113年底,直接興辦社會住宅達11萬9,552戶,其中經濟或社會弱勢戶1萬1,895戶;包租代管累計媒合14萬2,591戶,有效租約8萬3,151戶,其中經濟或社會弱勢戶占3萬5,569戶。

112-113年度「300億元中央擴大租金補貼專案計畫」申請戶數逾98萬,核定逾74萬戶,包含經濟或社會弱勢戶21萬5,575戶,114年度將持續辦理。

降低重大災害造成的損失

113年重大災害造成的平均失蹤及死亡人數(11人)與受傷人數(967人),均顯著低於100年至109年的平均值(失蹤及死亡68人,受傷4,772人)。

113年平均公共財物損失為70億3,754萬元,略高於第一期(100年至109年)的平均62億2,968萬3千元;但第二期(110年至119年)總計公共財物損失281億5,016萬元,仍低於第一期年的622億9,683萬1千元。

中央災害防救主管機關於113年已增修火災爆炸與風災災害防救業務計畫,要求地方政府規劃行動不便者及年長者之疏散避難並辦理演習;震災及火山災害防救業務計畫預計114年下半年完成增修,且各地方政府已將弱勢族群防救災對策納入地區災害防救計畫,比例達100%。

樹圖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