確保全面、公平及高品質教育,提倡終身學習
「教育品質」目標,提倡終身學習,確保全體國民可以在各階段均享有全面、公平及高品質的教育資源。此外,亦著重於推動公共托育、科技與職業技能培訓、弱勢群體扶助、文化涵養提升等支持性措施。
核心目標4關鍵指標,分別為我國18歲至34歲人口接受專科以上教育之比率、促進18歲以上成人終身學習參與率、以及資訊科技融入教學及數位學習之學校比率等。
確保15歲的男女學生都能完成免費、公平及高品質的基礎義務教育,確保學生獲得基本學力。
4.1.1:15歲前的學生完成基礎教育時,在PISA閱讀及數學達到水準2(含)以上學生人數百分比增加。(PISA每三年辦理一次)
提供社區公共托育家園的創新服務型態,以及擴大近便性與可及性兼具的公共化教保服務,增加幼兒入園的機會,並確保需要協助幼兒接受教保服務的機會。
4.2.1:未滿2歲兒童使用公共及準公共托育情形。
4.2.2:公共化及準公共教保服務的供應量。
確保青年及成人都有公平、負擔得起、高品質的高等教育受教機會。
4.3.1:過去12個月青年及成人的高等教育參與率。
4.3.2:強化各類助學措施並擴大各項照顧弱勢學生就學措施之辦理成效。
4.3.3:失業者參加職前訓練課程參訓人數。
提升青年獲取資通訊科技(ICT)技能,增加青年獲得相關工作的技術與職業技能。
4.4.1:全國大專校院學士班實際在學學生修讀程式設計相關課程比率。
4.4.2:高級中等學校開設資訊科技「部定課程」及融入「校訂課程」的學校比率。
4.4.3:青年及失業者參與資通訊科技(ICT)相關類別職業訓練課程參訓人數。
確保弱勢族群接受各階段教育的管道與職業訓練,包括身心障礙者、原住民以及弱勢孩童。
4.5.1:原住民學生受高等教育的就學機會。
4.5.2:原住民族實驗教育學校數量。
4.5.3:原住民學生在國小、國中、高中階段的粗在學率。
4.5.4:原住民中輟生復學率。
4.5.5:大專校院身心障礙學生就學就業比率。
4.5.6:身心障礙學生適性輔導安置安置率。
4.5.7:職業轉銜與輔導服務中心服務身心障礙學生概況。
4.5.8:需要協助幼兒進入平價教保服務機構就讀之比率。
4.5.9:協助弱勢族群失業者參加職前訓練人數。
建立社區大學等多元終身學習管道,提供成人多元學習機會,持續提供民眾及多元族群的教育服務,促進成人終身學習參與能力。
4.6.1:促進18歲以上成人終身學習參與率。
落實推動教育部人權及公民教育中程計畫,據以強化教師認識公民、人權及性別平等教育等,活化融入各類課程,持續暢通學生參與公共事務的管道。另建立完備的專業認證環境教育設施場所,並持續推動多元文化、多樣性發展
4.7.1:配合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的進程,將性別平等教育、人權教育及全球公民教育等融入國民教育及後期中等教育階段課程。
4.7.2:教師修習性別平等教育、人權教育及全球公民教育等專業知能的人數。
4.7.3:高級中等以上學校由全校學生選舉產生的學生會設立比率。
4.7.4:通過認證的環境教育設施場所。
4.7.5:民眾對於博物館及地方文化館的參與率。
4.7.6:多元文化相關議題補助案。
4.7.7:臺灣人權歷史戒嚴時期不義遺址的參訪/參與人次。
建設及提升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網路資訊環境;提供身心障礙學生相關設施輔助,以利有效學習。
4.a.1:資訊科技融入教學及數位學習。
4.a.2:大專校院身心障礙學生參與訂定個別化支持計畫(ISP)之比率。
4.a.3: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身心障礙學生參與訂定個別化教育計畫(IEP)之比率。
為提升教育品質,應維持教學現場進用合格師資人數。
4.b.1:合格教師占全體在職教師的比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