確保人人都能享有可負擔、穩定、永續且現代的能源
「可負擔能源」目標,著眼於確保人人都能享有可負擔、穩定、永續且現代之能源,持續精進現代化、永續的能源服務,推動節能減碳之能源系統,並提高潔淨燃料發電配比,如再生能源、燃氣等。
為因應國際發展趨勢及積極回應社會大眾對再生能源發展期待,經濟部於112年6月21日修正《再生能源發展條例》,增訂「建物設置太陽光電」及「地熱專章」等規範,並針對離岸風電、小水力發電及生質能發電等,以排除場域限制方式發揮多元效益,為我國未來再生能源多元發展建立友善環境。
經濟部於112年11月23日完成公告區塊開發第2期《離岸風力發電區塊開發場址容量分配作業要點》。我國第3座離岸風場「海能離岸風力發電場」於112年8月正式商轉,總裝置容量為376MW,每年可提供約38萬戶家庭用電。
海能離岸風力發電場
臺南七股日運漁電共生案場
透過設備器具能效管理、車輛能耗管理、產業節能規定等措施之推動,我國「強制性節能措施涵蓋率」自104年34%提高至112年41%;而透過歷年節能規定之推動、能效技術示範輔導、節能技術開發等,105至112年我國能源密集度年均改善達4%。
105至112年我國能源密集度改善趨勢
臺南鹽田光電儲能為國內首座搭配再生能源之大型儲能系統、具多功能輔助服務之儲能系統(平滑化、AFC、能量移轉)、搭配儲能園區景觀綠化工作,已於112年1月6日正式啟用。
臺南鹽田光電儲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