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品質」目標,包含環境品質與資源治理等2個面向,納入水資源治理、空氣污染防制、廢棄物與資源循環、土壤污染整治、確保環境衛生等,同時亦注重全民參與。
訂定全國水資源經理計畫,維持供水穩定
- 「臺灣各區水資源經理基本計畫」奉行政院110年8月6日核定,目標為滿足至125年全國發展用水需求;水資源建設推動重點包含「流域整體經營管理」、「打造西部廊道供水管網」及「強化科技造水」等工作,並提報個案計畫奉行政院核定後實施。
- 112年達成增加供水每日18.1萬噸之效益,包括烏溪鳥嘴潭人工湖及頭前溪人工湖完工,共增加水源每日16.1萬噸;增加供應南科再生水每日2萬噸;全臺自來水減漏部分,減少漏水約每日5.75萬噸。
- 112年核定重大計畫包括推動擴大本島16座再生水廠(桃北、竹北、福田、永康及橋頭等)及新竹與臺南2座大型海淡廠工程計畫,未來完成後總計可產製再生水每日62.81萬噸,以及每日20萬噸海淡水,可降低降雨依賴及提升供水穩定。
推動污水下水道建設及永續發展
- 依據行政院核定「污水下水道第六期建設計畫(110至115年)」,112年度中央編列預算143億5,589萬6,000元,由內政部國土管理署及各縣市政府持續推動用戶接管建設。截至112年12月底止,全國用戶接管戶數達390萬626戶,普及率為42.14%,整體污水處理率70.02%,112年度完成15萬1,045戶。
- 安平再生水廠已於112年3月20日完工通水,並因應112年度南部水情於112年7月增供每日至3.75萬噸,二級處理放流水回收供工業區及科學園區再利用率達9.77%,每日再生水量12.35萬噸。
改善水環境及水質淨化
環境部補助各縣市辦理全國水環境改善計畫完工62案,共創造約70公頃之親水空間面積。其中水質淨化處理設施34處、污水截流12案,其處理水量近26萬公噸,另既有水質淨化設施功能提升(含設備增設)7案、環境及景觀營造9案。結合水質淨化及景觀化、社區化及藝術化的前瞻計畫具有較明顯亮點及在地共鳴,榮獲多項獎項,如全國水環境大賞、金蘋果獎、國家卓越建設獎、國家建築金質獎、建築園冶獎、臺灣景觀大獎等。
桃園市大漢溪上游埔頂排水水環境改善計畫(左:施工前,右:施工後)
提升產業用水效能
- 藉由營造產業節水、多元水源應用、用水效率提升策略研擬及水資源整合等工作,協助提升產業用水回收率,落實節水輔導、配合用水計畫提送及申報加強用水管理,以提升產業園區總體用水效率、科學園區整體製程回收率之目標:產業園區整體用水回收率已從91年46.0%提升至112年73.9%,科學園區廠商半導體及光電業製程回收率112年度達85%以上。
- 112年度產業園區完成60家次廠商節水診斷輔導、5家次深入輔導,並辦理1處水資源整合案規劃,總潛勢節水量合計268萬噸/年,科學園區完成37家次廠商節水診斷輔導(18家輔導、19家追蹤),總潛勢節水量合計72.83萬噸/年,藉此提升廠內用水回收率。另因應產業需求,工業區辦理2場次用水管理人員教育訓練及1場次節水績優廠商交流觀摩會,科學園區辦理4場次節水經驗及技術訓練、1場次耗水費教育訓練、3場次節水輔導說明會、2場次節水觀摩會,增進產業用水管理概念及節水技術專業能力。
辦理節水績優廠商交流觀摩會
改善空氣品質
環境部會同地方政府與中央相關部會依行政院核定之空氣污染防制方案(109年至112年),針對固定污染源、移動污染源、逸散性污染源及綜合管理等4大面向,持續推動達成空氣品質改善之永續發展目標。
- 112年細懸浮微粒(PM2.5)全國年平均濃度13.7μg/m3,達成改善至15μg/m3以下之目標。
- 112年全國細懸浮微粒(PM2.5)空氣品質普通及良好比率(PM2.5之AQI≦100)97.3%,達成提升至97%以上之目標。
- 112年全國細懸浮微粒(PM2.5)空氣品質不良比率(PM2.5之AQI>100)2.7%,達成下降至3%以下之目標。
改善水質成果
環境部近年執行「永續水質推動計畫-氨氮削減示範計畫(109-112年)」,全國河川水質嚴重污染長度比率由91年14%降至112年3.3%,嚴重污染測站數由91年66站改善至112年10站;生化需氧量平均濃度,由91年5.6 mg/L改善至112年3.0 mg/L;溶氧平均濃度,由91年6.6 mg/L改善至112年7.5 mg/L;氨氮平均濃度由91年2.55 mg/L改善至112年1.31 mg/L,長期河川水質呈穩定改善趨勢。
推動資源循環零廢棄
- 環境部112年2月16日公告「網際網路購物包裝限制使用對象及實施方式」,網購包裝材料不得使用含聚氯乙烯(PVC)材質,並須符合回收紙混合率及塑膠再生料摻配比例;5月3日公告「循環杯借用服務業者營運補助要點」,鼓勵業者積極提供與宣傳循環杯借用服務,減少一次用飲料杯使用;6月29日修正「免洗餐具限制使用對象及實施方式」,針對生物可分解塑膠材質免洗餐具進行限制使用,進一步減少塑膠免洗餐具用量;7月17日公告「一次用旅宿用品限制使用對象及實施方式」,規範旅宿業者自114年起不得提供之用品範疇。
- 為提升我國廢塑膠容器與包材之循環利用,環境部112年5月9日修正「物品或其包裝容器及其應負回收清除處理責任之業者範圍」,將塑膠襯墊及泡殼納入應回收廢棄物,並與原本已公告之平板容器合併統稱為「平板包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