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溫管法修法在即 將明訂各部門權責、新增「污染者付費」碳定價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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溫管法修法在即 將明訂各部門權責、新增「污染者付費」碳定價機制

2015年公布實施的《溫室氣體減量及管理法》(簡稱溫管法)即將修法。環保署昨(6)日在高雄舉辦溫管法修法座談會表示,由於現行溫管法政策工具不足,各部會因應權責不明,為加速推動溫室氣體減量工作,需要更有力的政策工具,將透過修法進一步明確訂定各部會的權責;同時參考國際碳定價相關作法,納入污染者付費機制,搭配補助或獎勵減量作為形成經濟誘因,增加減碳。為廣納公民意見,環保署今年5月啟動「氣候公民對話平台」,讓民眾上網認識溫室氣體減量的管理作為,同時收集各界對於未來減碳路徑的建言,近日並分別在高雄和台中舉辦座談會,10月中旬亦將舉辦公聽會。

根據環保署統計,我國2018年溫室氣體排放總量達到296百萬公噸,主要排放溫室氣體為二氧化碳(CO2),九成來自於能源燃料燃燒,以部門別來說,製造、能源和住商部門是前三大溫室氣體排放源,運輸部門為第四。不過環保署指出,我國溫室氣體排放在全球位居第33,僅占全世界的0.55%。且溫室氣體排放從2005年以前的年增率5.15%,到了2005年以後開始和緩,年增0.23%。環保署表示,相較於亞洲的日、韓、新加坡等國,台灣的表現優於這些鄰近國家。

溫管法已明訂國家溫室氣體長期減量目標,要在2050年降至2005年排放量的50%以下。政府規劃的減量期程分三階段進行,第一期至2020年應減量2%;第二階段2025年減10%,第三階段至2030年減20%。環保署估計,去年的排放量已接近2005的基準年,而今年上半年能源消費量低於去年,全年可望達到減量2%的階段目標。

針對後續管制目標如何達成,環保署除了準備修法來因應,也透過平台收集公眾意見,以研擬未來可能的減碳路徑。環保署指出,整體而言民眾希望政府的減碳目標更積極,應與國際接軌,比目前設定的目標要再提高及強化。環保署也指出,下一階段要將碳定價的實施納入,落實污染者付費機制,同時搭配補助或獎勵節能減排來形成經濟誘因,讓各部門都能善盡減碳責任。


資料來源:環境資訊中心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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