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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國氣候變化綱要公約第26屆締約方大會(COP26)會議結論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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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國氣候變化綱要公約第26屆締約方大會(COP26)會議結論摘要
強化弱勢群體社會經濟安全照顧服務 確保糧食安全,消除飢餓,促進永續農業 確保及促進各年齡層健康生活與福祉 確保全面、公平及高品質教育,提倡終身學習 實現性別平等及所有女性之賦權 確保環境品質及永續管理環境資源 確保人人都能享有可負擔、穩定、永續且現代的能源 促進包容且永續的經濟成長、提升勞動生產力,確保全民享有優質就業機會 建構民眾可負擔、安全、對環境友善,且具韌性及可永續發展的運輸 減少國內及國家間不平等 建構具包容、安全、韌性及永續特質的城市與鄉村 促進綠色經濟,確保永續消費及生產模式 完備減緩調適行動以因應氣候變遷及其影響 保育及永續利用海洋生態系,以確保生物多樣性,並防止海洋環境劣化 保育及永續利用陸域生態系,以確保生物多樣性,並防止土地劣化 促進和平多元的社會,確保司法平等,建立具公信力且廣納民意的體系 建立多元夥伴關係,協力促進永續願景

(本文摘譯自「COP26 THE GLASGOW CLIMATE PACT」。)
聯合國氣候變化綱要公約第26屆締約方大會於2021年11月13日結束,並通過了《格拉斯哥氣候協議》(The Glasgow Climate Pact),《格拉斯哥氣候協議》將於近十年加速氣候行動,最終完成《巴黎規則手冊》。
《格拉斯哥氣候協議》是兩年來在外交和企圖心方面的巔峰,主席的工作將著重於落實此協議並在全球範圍內推動以下4項行動:
1. 減緩:確保接近全球的淨零、來自153個國家NDCs以及未來加強減緩措施。
世界有90%以上的GDP已被淨零承諾覆蓋,153個國家提出了新的2030年減排目標(NDCs)。為了實現這些艱鉅的目標,主席已經做出承諾,放棄燃煤發電、停止和扭轉森林砍伐、減少甲烷排放並加快向電動汽車的轉型。
2. 調適、損失和損害:加大因應氣候影響的強度。
《調適通訊》(Adaptation Communications)或《國家調適計畫》(National Adaptation Plans)已涵蓋80個國家,加強面對氣候風險的準備。「格拉斯哥─沙姆沙伊赫全球調適目標工作計畫」(Glasgow – Sharm el-Sheikh Work Programme on the Global Goal on Adaptation)獲得一致通過,這將推動調適行動,並承諾提供創紀錄的調適資金,包括承諾到2025年將增加至2019年水準的兩倍調適資金。
3. 融資:數十億甚至上萬億資金的動員。
已開發國家在實現1,000億美元氣候融資目標方面取得了進展,最遲將在2023年實現。明年,34個國家和5家公共金融機構將停止對化石燃料能源業者的國際支持。私人金融機構和中央銀行正在努力將數萬億美元重新調整為全球淨零。在格拉斯哥,各國商定了新的2025年後氣候融資目標的前進方向。已開發國家承諾大幅增加對最低度發展國家基金等重要基金的資助。
4. 協作:共同合作以達成目標。
「格拉斯哥突破議程」(Glasgow Breakthroughs Agenda)將加速政府、企業和民間社會之間的合作,以更快地實現氣候目標,而在能源、電動汽車、航運和大宗商品領域的合作理事會和對話將有助於兌現承諾。
即使在 COP26 期間和之前採取了行動,世界各地的社群仍將繼續感受到我們不斷變化的地球的影響,我們必須持續 COP26 的工作,以一致和立即的全球努力來兌現所有承諾。

資料來源:UKCOP26.ORG,2021年11月27日
https://ukcop26.org/the-conference/cop26-outcom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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