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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化臺巴兩國打擊跨境犯罪能量 政院通過「中華民國(臺灣)政府與巴拉圭共和國刑事司法互助條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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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化臺巴兩國打擊跨境犯罪能量 政院通過「中華民國(臺灣)政府與巴拉圭共和國刑事司法互助條約」
促進和平多元的社會,確保司法平等,建立具公信力且廣納民意的體系 建立多元夥伴關係,協力促進永續願景

為強化我國與巴拉圭共和國打擊跨境犯罪能量,行政院會今(18)日通過法務部函送之「中華民國(臺灣)政府與巴拉圭共和國刑事司法互助條約」,將函請立法院審議。

行政院長卓榮泰表示,我國與巴拉圭共和國自1957年建交以來,近70年來邦誼篤睦,長期在各領域密切合作。此次條約簽訂,期能加強兩國法制合作,強化共同打擊跨境犯罪能量。卓院長指出,此條約為我國簽署第18個民、刑事司法互助條約,也是我國與南美洲邦交國首次簽署的刑事司法互助條約,充分展現兩國齊力對抗電信詐欺、毒品、人口販運等重大組織型跨境犯罪的決心。

卓院長請法務部、外交部持續推動雙邊司法互助條約的簽署,擴大跨境執法合作,更提升我國跨境打擊犯罪的量能;同時也請法務部於本案送請立法院審議後,積極與立法院朝野各黨團溝通協調,早日完成審議程序。

上述條約內容要點如下:

一、協助之範圍、中央主管機關及協助之限制。(第1條至第3條)

二、請求之形式、內容、執行及費用。(第4條至第6條)

三、搜索、扣押、返還證物、交換犯罪紀錄、財產之凍結及沒收。(第14條至第17條)

四、第三人權利保護、不法資產分享。(第18條及第19條)

五、條約之生效、修正及終止。(第24條)

資料來源:行政院,2026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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