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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應氣候變遷 苗栗縣採取氣候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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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應氣候變遷 苗栗縣採取氣候行動
完備減緩調適行動以因應氣候變遷及其影響 建立多元夥伴關係,協力促進永續願景

因應全球氣候變遷,環境部於去(112)年2月15日公布施行「氣候變遷因應法」,將2050淨零排放目標入法,並增訂氣候變遷調適專章,採取氣候變遷減緩及調適行動,以因應氣候變遷所帶來之衝擊。有鑑於氣候變遷議題,涉及跨機關局處業務推動需求,需要各機關局處、團體及產、學、研共同合作,苗栗縣於同年6月成立「苗栗縣氣候變遷因應推動會」,由鍾東錦縣長擔任召集人,推動會由8位外聘委員與相關局處組成,共同推動苗栗縣氣候行動。

3月27日由副召集人陳華盛局長主持召開本年度跨局處會議,會中各局處針對苗栗縣未來氣候減緩及調適策略進行討論,透過跨局處資源整合及專業分工,並將淨零與氣候變遷調適融入施政方向,強化苗栗縣因應氣候變遷量能。依據「氣候變遷因應法」本年度苗栗縣將提出溫室氣體減量執行方案成果報告及氣候變遷調適執行方案送交推動會審議並公開,未來將推動成果公開於網站供民眾瀏覽。

苗栗縣氣候變遷因應推動會副召集人陳華盛局長表示,各局處將檢視歷年調適工作執行情形,配合國家政策,結合苗栗縣「慢城」在地特色,並參考中央氣候變遷推估資訊與國內外氣候變遷科學新知,提出苗栗縣氣候變遷調適執行方案;另依據「氣候變遷因應法」規範,後續將邀集專家學者、環保團體、民眾,召開座談會,廣徵意見,研訂苗栗縣因地制宜氣候變遷調適策略及執行目標,強化本縣風險治理及氣候變遷調適能力,將氣候變遷帶來的風險危機、環境劣化威脅降低,打造幸福苗栗客家人文宜居城市,朝向環境永續目標前進。

資料來源:苗栗縣政府,2024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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