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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擇合法機構 確保住民安全及照護品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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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擇合法機構 確保住民安全及照護品質
強化弱勢群體社會經濟安全照顧服務

 為保障住宿式長照機構住民權益,使需要被照顧的失能長者獲得良好照護品質,臺北市政府衛生局呼籲,民眾選擇機構時,可查詢衛生局公告之合法立案機構名單,或可於第1次訪視機構請機構出示合法開業執照或設立許可證書,並仔細審閱定型化契約書,檢視是否有提供合理的審閱期間及明確的長照服務項目及內容。

      為確保機構住民之照護品質並評量機構之效能,臺北市政府衛生局就權管住宿式長照機構及一般護理之家落實評鑑制度,定期進行督導考核並配合衛生福利部辦理評鑑,依據評鑑辦法規定,機構至少每4年接受1次評鑑,評鑑合格名單將公告於衛生局網站及衛生福利部網站
 (衛生局網站:[連結];衛生福利部網站:[連結]) ,以作為民眾選擇機構之依據,並保障失能長者受照顧的品質及安全。

      臺北市政府衛生局鼓勵民眾檢舉疑似非法收住失能長者之場所,如民眾知悉周遭有疑似未立案機構(例如有非法容留失能長者、或常有救護車出入巷弄),請通報臺北市政府鄰里通報單一窗口「1999臺北市民當家熱線」,依據臺北市政府衛生局所訂「接獲檢舉疑似非法容留老人案件處理流程」,相關舉報案件皆納入聯合稽查管理系統進行查察,由衛生局、社會局、警察局及當地里長進行跨單位聯合稽查。

資料來源:台北市政府,2023年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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