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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院通過「貨物稅條例」第11條之1修正草案 鼓勵民眾購買節能電器 邁向2050淨零轉型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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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院通過「貨物稅條例」第11條之1修正草案 鼓勵民眾購買節能電器 邁向2050淨零轉型目標
完備減緩調適行動以因應氣候變遷及其影響 促進和平多元的社會,確保司法平等,建立具公信力且廣納民意的體系

為達節能減碳綠色消費政策目標,行政院會今(1)日通過財政部擬具「貨物稅條例」第11條之1修正草案,將函請立法院審議。

行政院長卓榮泰表示,現行「貨物稅條例」有關民眾購買節能電器退還減徵貨物稅之規定即將屆期,為邁向2050淨零轉型目標,政府持續鼓勵民眾購買節能電器,提升高效率電器之市場滲透率,並促進家電產業升級。

卓院長指出,本次「貨物稅條例」第11條之1修正,延長相關優惠措施至116年12月31日,並得視實際推動情況延長1次,以2年為限。本案送請立法院審議後,卓院長請財政部會同經濟部積極與立法院朝野各黨團溝通協調,儘速完成修法。

本草案修正要點如下:

本案修正要點為購買節能電器減徵貨物稅實施期限續延至116年12月31日,並增訂行政院得視實際推展情況延長一次,並以2年為限(可延至118年12月31日)之規定,至適用要件及減徵金額不作調整。

資料來源:行政院,2025年5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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