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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輔導花蓮縣行人環境健檢 共同推動人本環境建置作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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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輔導花蓮縣行人環境健檢 共同推動人本環境建置作業
建構民眾可負擔、安全、對環境友善,且具韌性及可永續發展的運輸

交通部今(7/4)日於花蓮縣政府展開「行人安全環境總健檢及行動改善方案」輔導會議第18站,就人行空間改善、校園周邊暨行車安全道路改善、行人及高齡友善示範區等行人安全環境設施建置事項聽取簡報及商討精進作為。

花蓮縣因依山傍海的優美環境及景點吸引大量觀光客前來旅遊,轄內路網依靠省道及縣道193線作為主要聯外道路,除須以部落、學校、觀光為核心建立生活步道系統外,亦須和交通部公路局通力合作推動路口及行人設施改善作業。今日縣府由顏新章副縣長帶領團隊並統籌分工,縣府簡報說明目前推動人行設施之進度及未來推動構想與建置方案,透過盤點各鄉鎮重點道路之人行設施需求,積極推動各項安全改善計畫、校園周邊暨行車安全改善及危險路口/路段改善等,後續將結合各局處及公所的力量,化阻力為助力,中央與地方團結合作專業分工,共同維護行人安全。

交通部及輔導委員聽取簡報後提供更細緻的做法與建議,包括積極向中央爭取整體規劃經費並加速盤點基礎建設資料,制定分年分期改善計畫;與交通部公路局共同合作,並加強府內各局處橫向聯繫與專業分工,針對境內省道及地方轄管道路進行改善;提高交通設施(路口停、讓標誌,行人號誌燈)普及率,檢討車道配置及停車空間,強化改善既有人行道功能,並透過速限管控及路口行穿線設施,提供市民更完善的移動體驗;主動盤點高風險、路側障礙物檢討調整改善,運用拼圖概念強化區域人行路網串聯與道路空間重分配、醫療院所、生活聚落及校園周邊道路人行動線串聯成網;增加行人專用號誌或觸動式號誌、整併無號誌路口附近的行穿線,以鼓勵行人在安全適當地點穿越馬路,建立安全舒適宜居漫遊的城市,因應微型電動車普及化,建議道安宣導年齡層擴大至14到18歲,推動勞動安全教育納入人本交通概念,另路老師宣導課程應與時俱進持續更新。亦請縣府研擬完整健檢報告,於113年底前完成並於官網公開閱覽及圖資化,以利民眾瞭解地方人行環境建置改善之推動構想。

為提升行人安全,交通部先前於112年4月10日函送「人行空間改善原則及作法」予各地方政府參考並推動人行環境健檢作業。為持續瞭解縣、市政府辦理情形,提供改善建議及相關單位可直接面對面交流的機會,交通部113年度再度推動「行人安全環境總健檢及行動改善方案」輔導計畫,邀集專家學者至各地方政府聽取辦理情形與地方縣市首長或副首長綜合座談,請地方政府本於權責加速推動盤點規劃改善方案,並促請其於113年底完成「行人安全環境總健檢及行動改善方案」報告,除將相關改善方案納入各地方政府依「行人交通安全設施條例」規定擬訂之行人交通安全設施改善計畫外,並要求於地方政府官網公開閱覽,提供民眾了解相關政策推動作為。

交通環境的建置改善攸關民眾通行行為的調整改變,每個人下了車都是行人,更應提供行人安全的交通環境及一條順、平、通暢之人行通道,兼顧在地居民生活及觀光發展並重。行政院已核定「永續提升人行安全計畫」4年400億元之經費,並推動「行人交通安全設施條例」之立法作業,該條例於113年5月1日奉總統令公布在案,未來將由上位法規及實質資源積極協助地方推動人行環境建置作業,透過中央地方互相合作,並藉由地方首長與團隊積極規劃及強化執行能量,共同推動人行環境改善。

資料來源:交通部,2024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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