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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與帛琉共和國簽署「財政合作協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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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與帛琉共和國簽署「財政合作協定」
促進包容且永續的經濟成長、提升勞動生產力,確保全民享有優質就業機會 促進和平多元的社會,確保司法平等,建立具公信力且廣納民意的體系 建立多元夥伴關係,協力促進永續願景

「中華民國(臺灣)政府與帛琉共和國政府財政合作協定」於111年10月6日在蔡總統英文及帛國總統惠恕仁(Surangel S. Whipps, Jr.)共同見證下,由財政部長蘇建榮與帛國財政部長卡萊布·烏杜(Kaleb Udui, Jr.)在臺北簽署,深化兩國財政全面實質合作關係。

財政部表示,我國與帛國邦誼堅實,為建立常態交流機制,就財政相關議題交換經驗,爰簽署財政合作協定。雙方同意在財政政策及國庫政策、賦稅及關務合作、國有財產管理、推動民間參與基礎建設、國際金融合作等議題,透過舉辦雙邊會議、研討會、訓練課程或派遣考察團等方式,建立制度化交流管道及合作平臺。 

財政部說明,該協定約定於簽署日生效,雙方後續將就未來合作計畫進行討論,我國樂於就財政紀律、公債管理、稅制建置、稅務及關務行政數位化等議題與帛國分享經驗。透過該協定建立雙方常態性及制度性財政交流合作機制,共同合作實現財政永續,打造有利雙方人民與企業經貿投資往來之友善環境。

資料來源:財政部,2022年10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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